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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富柏:追索赡养费需要哪些证据

更新时间:2017-03-27 14:58:53 浏览次数:191次
区域: 福州 > 鼓楼 > 五凤
类别:其他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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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是赡养人不按照法律的规定实际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此时被赡养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追索赡养费。不过,这个时候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据才行,那到底被赡养人追索赡养费需要哪些证据呢?下面由富柏律师事务所(http://www.fuba***/)为你解答。
  一、追索赡养费需要哪些证据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的家庭纠纷都是由追索赡养费引起的。父母在向子女追索赡养费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赡养费的具体标准也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根据《婚姻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赡养费纠纷中,原告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存在抚养、赡养关系的证明(户籍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有关法律文书);
  2、每月经济收入及证明。有工作的由单位或雇主证明,无工作的由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3、要求变更费用数额的,应提供原处理的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二、赡养费的内容具体包括哪些
  老人赡养费的计算,首先要明确支付的赡养费具体包括哪些费用。法定赡养费的给付内容主要有: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主要包括老年人必然发生的衣、食费用及日常开支。
  2、老年人的生病费用。老年人为赡养纠纷起诉至法院时,人民法院对其已经发生的医疗费及已患一些慢性病将来必需支出的相对确定费,应当作为给付内容确定由赡养人承担。而对今后可能发生的医疗费,其发生金额、时间处于不确定状态。故一般不能判决支持老年人将来可能发生的医疗费的请求。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减轻老年人讼累角度考虑,此法可行。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如果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有义务照料其基本生活,但其因故不能亲为时,他人或养老机构代为照料发生的有关费用应由子女支付。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赡养人有义务妥善安置老年人的住房。在其无房可供老人居住老人又无自住房的,则应将合理房租费用一并计算在赡养费内。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对老人精神赡养已成为不争的法律原则,但理论界及审判实务中对能否判决精神赡养以及如果判决如何执行一直存疑。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除了社保外,老年人必要的医疗等保险金的支出亦应为赡养费用。保险不仅为老年人提供了大限度的保护,也为子女分担了很大的风险,非常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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