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花香米业是一家“新”成立的“老”粮企——1999年注册“稻花香”品牌,2017年重组闯市场。经过发展混合所有制、产销区域协作等一系列转型升级,取得不俗成绩。源源不断的订单,正是这家福州“老”粮企走出一条转型发展新“稻”路的明证。
源于福州
“再出发”
“就连很多本地人也不知道,‘稻花香’其实是福州的粮食‘’。”稻花香米业董事长林铭亨在福州粮食系统工作了三十余载,见证了“稻花香”品牌的起落。
1996年,借用宋词名句“稻花香里说丰年”,福州米厂启用“稻花香”商标,并于3年后成功注册。然而,上世纪90年代末,因为多种原因,“稻花香”品牌一度被搁置。与此同时,东北的五常大米却频频使用该商标,后来居上。
“痛定思痛,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我们于2006年启动商标维权。”林铭亨回忆,十多年间,福州米厂的维权行动涉及湖南、湖北、江苏、江西、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等地,发起行政维权、司法诉讼共百余起,“尽大努力不让商标因退化为通用名称而惨遭撤销”。
2017年12月,高人民法院审结“稻花香”商标专用权纠纷案,福州米厂胜诉。随即,福州米厂以“稻花香”注册商标入股,联合福州市米业公司、福建省创世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鸿汇(福州)投资有限公司,成立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福州市稻花香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福州是典型的粮食主销区,口粮长期依靠外省供应,稻花香米业的成立,有利于从源头上保证福州百姓的粮食安全。”林铭亨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