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数据与交易处理业务是指利用各种与通信网络相连的数据与交易/事务处理应用平台,通过通信网络为用户提供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事务处理的业务。在线数据和交易处理业务包括交易处理业务、电子数据交换业务和网络/电子设备数据处理业务。
交易处理业务包括办理各种银行业务、股票买卖、票务买卖、拍卖商品买卖、费用支付等。
网络/电子设备数据处理指通过通信网络传送,对连接到通信网络的电子设备进行控制和数据处理的业务。
电子数据交换业务,即EDI,是一种把贸易或其它行政事务有关的信息和数据按统一规定的格式形成结构化的事务处理数据,通过通信网络在有关用户的计算机之间进行交换和自动处理,完成贸易或其它行政事务的业务。
申请全网在线数据与交易处理业务许可牌照需要提供的材料
1、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3、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法人签字并公司盖章);
公司股东为自然人,需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股东为企业法人,需提交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4、已设立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控股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复印件;(复印件5份)
5、一年内新设立的公司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或设立一年以上的公司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期(一年内)审计报告
6、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清单列表(含姓名、职务、学历、联系方式等),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资历证明复印件;(不少于10人)
7、房屋租赁协议或其办公场地证明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8、公司为员工所上的社保证明(不少于10人)(应加盖社保机构红章);
9、员工的劳动合同原件(不少于10人)
10、组织机构代码证